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5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新丰镇乡道Y419上新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5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新丰镇乡道Y419上新线改造工程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5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新丰镇乡道Y419上新线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5】12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饶平县交通运输局以《饶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5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新丰镇乡道Y419上新线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饶交基【2025】37号批准,项目代码:2505-445122-18-01-714439,项目业主为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或中央车购税、市县级配套等补助资金及镇村自筹资金中列支。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位于饶平县新丰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饶平县新丰镇境内,起点位于新葵小学附近与省道S333线相交(起点桩号:K0+000),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途经墩下角、上葵、七星楼、凤尾角、汉塘缺、新山村等地,终点位于田厝村支路交叉口处(终点桩号:K7+106),项目路线全长7.106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受限困难路段降低标准,线形平纵拟合旧路,主要对旧路进行单车道改双车道拓宽改建及路域整治,改造后整体路基宽7.5m,路面宽6.5m,双向两车道,采用水泥砼路面结构,同步完善沿线路肩硬化、排水、安防设施等。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预算总投资为727.4499万元,其中建安费:614.5813万元。
2.1.3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按照《饶平县“四好农村路”2025年通建制村单改双项目新丰镇乡道Y419上新线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县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2.1.4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或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5最高投标限价为:5846562.00元(其中暂估价255000.00元)。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类1个标段。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备注 |
A 类路基桥涵工程、G类路面工程 | 本次招标工1个标段 | 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7+650 | 7.106 | 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本招标公告2.1 | 详见附录1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办理网上投标手续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以该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4.2 请密切留意系统中的公告、项目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招标详细信息-提疑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答疑时间(详见“招标详细信息-项目答疑”)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书在潮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答疑书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书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5 日 9时30分。
5.5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czggzy.com,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7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一套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word或excel或pdf格式拷贝至U盘或光盘中)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接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 |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香港路19-8号101 |
邮政编码:515736 | 邮政编码:51478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3549158350@139.com |
联系人:袁先生 | 联系人:钟工 |
电话:0768-8629526 | 电话:13549158350 |
传真:/ | 传真:/ |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饶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768-7801716
传真:0768-7801716
通信地址: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
邮政编码:515700
2025 年 8 月 26 日
联系人:巫经理
联系电话:13823856099
电子邮箱:13823856099@139.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香港路19-8号101
